关于李志标等44名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职务自动免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7 16:20:20
2014年9月19日,经岭东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李志标、孙文兴、田智超、赵宝双、朱彤、谭振华、任文、刘永祥、邢天北、许永泉、翟德双、修兆良、赵英治、杨淑华、韩宇、、刘凤杰、刘凤华、王敏、赵佳、赵卉、温桂明、刘丽萍、李传鹏、林玉霞、陶金荣、王英玲、周亚利、倪睿、李婧婧、王会文、王艳玲、赵淑华、纪小霞、孙艳、崔淑英、郭凤兰、何春梅、孙国玉、刘冬梅、朱丽娟、赵清华、王新芬、张凤春、刘丽秋等四十四名同志为岭东区人民法院陪审员。以上四十四名同志在任期间,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任期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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