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今年6月开始我省执行攻坚“雷霆行动”的序幕已经拉开。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加全面地了解执行工作,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主动协助执行的社会氛围,6月15日,我院举办了如何理解“执行难”与“执行不能”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邀请部分申请执行人参加了活动。
会上,我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重点向到会人员讲解了何为“执行难”与“执行不能”,人民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仍不能执行的案件,就是执行不能案件。具体来说,执行不能就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虽然从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的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本质上,这类案件属于申请执行人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这不是执行难的范畴。周强院长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主要是说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的期限内,执结率要达到90%以上。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我们坚决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拒执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打击。同时通过限制其高消费、限制其出入境等惩戒措施,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会后,参会人员在执行局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先后参观了执行指挥中心、科技法庭等场所,还详细了解了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具体工作流程,执行人员还介绍了执行指挥中心与执行实施人员实时音视频同步、远程指挥执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步的执行指挥功能。
在此次“公众开放日”活动中,让申请执行人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并了解和掌握法院执行工作现状,增大了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充分认识了法院“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下一步我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努力实现让每一名胜诉当事人都能将判决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