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2 10:38:37
王学阳:我院受理秦铜澳与被告王学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黑0503民初2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岭东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