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亚利,在岭东区委组织部工作,于2014年9月19日,经岭东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聘任我为岭东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对我个人而言可以用四个字概括,即“受益匪浅”。每一次都是很好的学习机会,都是品尝人间百态的机会。作为陪审员参加陪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义务,在我接到法院的参加庭审通知后,都会调整安排好工作,参加庭审。每出一次庭总会有新的收获,这种收获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我把审判庭视为法制和道德教育的课堂,反思过去工作,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在参加几次案件审理后,认识到如果不掌握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就很难对所审理的案件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庭审和合议时也难以发表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意见,更无法实现在法律框架内与法官思维互补和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依法调解职能。所以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光有满腔热忱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努力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本领。实践出真知,只有通过实践的积累,学以致用,才能有质的提高,因此在参加庭审工作中一定要多学、多问、多听、多看,并且通过仔细观察和学习如何抓住案件的审理重点,如何分析和认定证据,如何适应法律等审判技能,最终消化为自身能力。同时在参与庭审工作中,我亲眼看到了法官、书记员、法警们繁重的审判任务与工作的辛苦,他们的高质量、高效率、高负荷工作,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对他们的工作精神表示非常钦佩与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