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参评,公示名单如下:
一、拟推荐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利民人民法庭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龙江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佳西人民法庭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牡丹江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拟推荐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洪 梅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科副科长
张淑霞 铁力市人民法院郊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商海军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办主任
王启勤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警察
姚丽丽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
徐春雷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科长
姜广峰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牟卫良 抚远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洋洋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中心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于 飞 林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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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