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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17-10-19 20:19:5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拟推荐:陈洋洋参加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简要事迹

    联系地址: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469-4025729

    陈洋洋同志事迹材料

    陈洋洋,女,1988年3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12年进入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中心法庭工作,现职务为法官助理。2013年荣获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审判员称号,2014年获得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称号,2015年获得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称号。在历年院内考评中,名次在同类办案人员前列。

    在政治上,她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力求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个案件。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在工作上,她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中,为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她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有经验的领导、同时学习,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对每一位案件不断总结案件的调解方法及调解经验,使调解水平和平息纠纷的司法能力不断提高,她始终将“公正与效率”作为自己履行职责的最高标准,严格执法,公正裁判,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为了更好的辅助法官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对参与的案件她都先认真的阅卷,按照难易程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有时为了能圆满处理一件案件,她会协助主审法官多次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处处为当事人着想。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她深知保持社会稳定,是法官助理的重要职责,她在工作中,十分注意对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消除他们因不懂法而产生的抵触情绪,在协助法官处理案件中非常注重调解,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她总是以“朋友”的方式与双方沟通,然后从法律的角度给双方分析可能发生的种种结果,同时又不失法官的威严,从而最终促成双方的自愿和解。

    陈洋洋同志以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了一名新时代法官助理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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