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人民法院 多方联动 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08-22 10:16:12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及时与区煤管局衔接,从司法为民的原则出发,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5年,刘淑芬、吕守祥等十四人向岭东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双鸭山市岭东顺达煤井给付拖欠的工资款共计80 000.00 余元。但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未生产,企业已经停产多年,并且未查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故无法进行强制执行。 今年6月,岭东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到区煤管局了解到近期被执行人即将开工生产,本着公正依法、挽救企业的理念,执行团队慎重权衡各方当事人利益,着力做执行和解工作。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的法人,向其释明当前法院执行工作新形式和法院加大力气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催促其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经多方努力, 8月7日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刘淑芬、吕守祥等十四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以全部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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