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强制措施先行 促善意文明执行 发布时间:2025-10-13 09:42:13
岭东区法院积极探索善意文明执行,根据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具体情形,依法采取“预查封、预冻结、预扣押、预失信、预限高”等预执行措施,向被执行人送达《预强制措施通知书》,提前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或擅自转移财产可能涉嫌拒执犯罪等严重法律后果,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
2025年度,岭东区法院在涉某矿业公司3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件中对该公司采取预冻结公司账户措施,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该公司主动给付赔偿款2笔、和解分期履行1笔,合计30余万元;在涉某公司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系列案件中,对该公司采取预冻结公司股权、采矿权措施,促使其主动提供公司财产用于执行,现处于第二次司法拍卖阶段,如拍卖成交可执行到位2000余万元;在涉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中,对该公司采取预扣押生产设备措施,促使其提供空闲住宅楼、废旧锅炉等用于执行,现处于第二次司法拍卖阶段,如拍卖成交可执行到位380万元;对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预限高措施1次,因其需长期公务出行,故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对某自然人采取预失信1次,因其子女考学政审,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对某自然人采取预扣押农作物1次,并积极帮其寻找买家,售出后给付执行款7000元。

(图为执行干警对农作物采取预扣押措施)
岭东区法院将持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预执行措施作用和价值,兼顾法律权威与人文关怀,做到与申请执行人同心,保障胜诉权益,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对被执行人共情,多元化柔性化解矛盾,彰显司法温度和智慧;引导社会公众树立诚信意识,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为构建诚信社会提供司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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