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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诉状只为“地”,让她一年又何妨!

发布时间:2025-01-20 10:48:27


“感谢法官,帮我们俩解决矛盾,我和李某屯里屯亲,我真的不想和他闹成这样。”在调解室原告钱某与被告李某握手言和,并向中心法庭法官司洋真诚致谢。

  2017年原告钱某向被告李某借款16000元,后原告无力偿还借款,2019年3月原、被告协商签订《包地合同书》,约定2019年至2022年末,原告以让被告免费耕种自家一晌半地的方式偿还借款。2021年原告又向被告借款18000元且无力偿还,遂原、被告于2021年4月又签订一份《包地合同书》,约定2023年至2026末同样以原告让被告免费耕种自家一晌半地的方式偿还第二次借款。

  对于第二份《包地合同书》,原告称其不识字,合同内容是被告书写的,当时双方口头约定被告耕种2年不是《包地合同书》中所写4年。原、被告多次发生争吵,甚至闹到了村委会,由于积怨颇深,在村委会等多方化解下,矛盾还是无法调和,原告钱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归还土地。

  本案原、被告均认可《包地合同书》系本人签名,合同真实有效,按合同约定土地承包期到2026年12月末,直至诉讼时,原、被告签订的合同尚未到期,遂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法官考虑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对待土地问题不仅要依法,也要考虑到情理,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升级。因此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进行协商,但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后法官联系原、被告所在村党支部书记何某共同合力,向原、被告讲解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近2年来土地承包费有所增长的现实情况,从村屯邻里关系的角度以及原告现在生活情况来劝解被告。情理法相结合,慢慢的让两位当事人打开心结,最终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庭握手言和。

本案中,“依法裁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省时省力,但无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办案法官坚持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土地是他们的生活来源,坚持把服务保障“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努力运用调解方式定分止争,通过向当事人释法理、讲道理、说情理,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既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又促进村民和睦共处,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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