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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兄弟矛盾巧化解,法官温情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4-08-02 10:26:29





    俗话说“亲兄弟心连心,打断骨头连着筋”,可这对亲兄弟最近却因陈年旧事而“对簿公堂”。

    原告赫某文与被告赫某化系亲兄弟。二十多年前,兄弟二人合伙购买了岭东区一处厂房,并约定了各自的产权面积。2016年该厂房拆迁,二人各领取了拆迁补偿款。2024年5月,哥哥赫某文一纸诉状将弟弟赫某化起诉到法院,称自己突然间想起其弟至今未给付自己当年的购房款,同时表示不卖了、要求弟弟返还房屋;后又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其弟返还房屋拆迁补偿款、利息及各项损失。

    岭东区法院岭西法庭庭长李亚芬经阅卷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了解到案涉房屋现已不复存在。原告赫某文的儿子称其父亲年龄大了又伴随记忆力减退,叔叔(即被告)当年早已给付了购房款,并不欠此款。父亲因病也曾为房屋之事起诉过自己,谁也说服不了他,他既“较真”又容易钻“牛角尖”。

    了解情况后,“在案件办理中思考裁判与方案......法结与心结等关系”,是承办法官需要着重思考的问题。因双方当事人均不在本地,便进行了互联网开庭,原告赫某文语言表达模糊不清,脑海里也没有庭审程序、举证质证的概念。庭审过程中双方情绪都异常激动,原、被告双方俗话白话,你一言、我一语互相指责......法官发现通过庭审根本无法实现调解和好的可能。

    本案事实比较清楚,可以判决结案。虽然案能结,但当事人的心结却不能解。李亚芬庭长在庭审结束后始终同原告的儿子沟通,及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在老人心情好的时候通过电话、微信的形式与其聊家常,不失时机地讲解类似案例,通过其他案例向老人释法析理,循序渐进地让他理解自己案件的情况,并找到原、被告双方的弟弟进行劝说。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告赫某文终于法理明白了,情理顺畅了,主动提出了撤回起诉,兄弟二人冰释前嫌。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单位,处于司法为民最前沿、化解矛盾第一线,岭西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切实办好每一起案件,时刻结合“八思八问”,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认真分析思考问题。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想尽一切办法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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