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15:46:34
经过岭东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任命的5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4月15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等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诚挚感谢以下人民陪审员为审判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