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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程序前置 灵活高效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17 14:03:28




5月15日,岭东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就创新工作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黑龙江调解条例》相关规定,联合发布了《关于探索“要素式”调解程序前置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会议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伟东主持,区司法局局长张莲及区法院审管办、诉服中心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岭东区法院坚持矛盾“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核心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已在全区设立了网格法官,将矛盾纠纷诉前化解与审判业务有机融合,将工作业绩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探索“要素式”调解程序前置,以快捷、便利、高效的解纷思路,助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本办法应当事人、调解员、调解组织之需,制作了调解前置清单、人民调解员调解前置指引、调解前置协议书等,展示了矛盾纠纷化解的要点,对解决纠纷把脉更加精准,为群众办事少跑路再次搭上了便利车。岭东区法院今年1-4月总收案同比下降64%,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52%,矛盾纠纷化解成果充分展现。

下一步,岭东区法院将紧盯 “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方法,“五聚焦五发力”工作举措,进一步延伸服务职能,依托云上岭东的智慧网格系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将“要素式”调解程序前置工作做细、做好,将社会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将便民、利民、惠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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