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年·优化营商环境】开通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指引绿色通道,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满意度
发布时间:2023-09-28 16:56:32
为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便利投资者诉讼,近日,岭东区人民法院开通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指引绿色通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0年7月31日起施行。本规定所指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包括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引发的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岭东区人民法院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和鼓励案件当事人通过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证券纠纷,对于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案件,岭东区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告知其案件所属的管辖法院,以便当事人开展诉讼活动,提升当事人的诉讼便利度。
岭东区人民法院将在总结各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有效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广大民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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